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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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的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袁书琴

联系电话:0898-38225604

项目概述如下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900人,现有事业编制人员729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 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了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积极性,妥善解决在岗职工的养老保障问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184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参保。

各参保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如实申报2022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照本人2021 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标准确定;新设立单位和参保单位新增的工作人员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标准确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2021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184号)文件规定,按时按量缴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2022年年度目标是提按时按量缴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在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7221人次,共计29726884.46元,已完成指标要求。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三社字〔2021〕170号)文件要求,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629元(原为18348元),下限调整为3925.8元(原为3669.6元)。经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决议,在编人员月缴费基数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特区津贴+教护10%+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上一年年实发月数,其中2021年12月绩效工资财务部尚未发放,按以往做法是按2020年12月的绩效工资确定。2022年在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7221人次,共计29726884.46元。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198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98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198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98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19800000.00元,资金总额-执行率10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19800000.00元,财政资金-执行率100%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184号)文件规定,按时按量缴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184号)文件,医院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每月做好养老保险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医院已按实际情况逐月缴纳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完成项目目标。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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