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 “采购单位”)因产权管理、资产核算及后续运营规划需求,需对本院住宅区综合楼 A、B 幢开展房屋面积测绘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单位参与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单位: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 A、B 幢房屋面积测绘项目
3. 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
4. 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1154 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2. 综合住宅楼 A 栋:七层,建筑高度 21.75 米,共计五个单元,建筑面积 9372.86 平方米,框架结构,2005 年投入使用;
3. 综合住宅楼 B 栋:七层,建筑高度 21.75 米,共计六个单元,建筑面积 10331.57 平方米,框架结构,2005 年投入使用。
1. 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11/T 1395.1-2016)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对综合住宅楼 A、B 栋开展全面面积测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含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核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明确分摊部位、分摊比例及依据)、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绘制(标注尺寸、房间功能、墙体厚度等关键信息)。
2. 针对测绘过程中发现的建筑实际情况与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如结构改造、空间布局调整等),需详细记录差异内容,分析差异原因,并提供合规性说明建议。
3. 编制完整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报告需包含项目概况、测绘依据、测绘方法、测绘数据成果(含分层分户面积表、共有面积分摊表)、测绘图纸(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差异说明及结论等核心内容,满足房产管理、资产备案及后续产权相关审批要求。
4. 配合采购单位完成测绘报告的审核答疑工作,针对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提出的疑问提供专业技术解释,必要时需补充现场复核测绘;测绘完成后,按采购单位要求整理归档所有测绘原始数据、计算过程资料、图纸文件、报告副本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追溯性。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房产测绘”“房屋面积测量” 或类似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需取得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需包含 “房产测绘” 专业类别,等级不低于丁级(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所有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 报价函:需明确项目总报价(含税)、服务周期、质量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包含报价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2. 报价依据说明:详细说明报价构成(如测绘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图纸制作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并附相关计价依据(如国家或地方测绘服务收费标准、企业成本测算依据等);
3. 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 送达地点: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1154 号三亚中心医院后勤楼 409 室(现场提交时需核验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送达时间:2025 年 10 月 24日 - 2025 年 10 月 28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00,仅限工作日);
3. 联系方式:梁先生,联系电话:18889980171。
1. 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总报价,包含完成本公告 “测绘内容及范围” 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测绘设备租赁费、现场差旅费、图纸打印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后续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2. 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交正式《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具体周期可在报价函中承诺,采购单位将优先考虑周期合理且满足项目需求的报价单位);
3. 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所有,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5 年 10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