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 “采购单位”)因建筑安全管理及后续使用需求,需对本院住宅区综合楼 A、B 幢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单位参与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单位: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 A、B 幢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3. 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
4. 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1154 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2. 综合楼 A 幢:七层,建筑高度21.75米。共计五个单元,建筑面积9372.86平方米。框架结构,2005年投入使用;
3. 综合楼 B 幢:七层,建筑高度21.75米。共计六个单元,建筑面积10331.57平方米,框架结构,2005年投入使用。
1. 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DG/TJ 08-2047-2016)等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对综合楼 A、B 幢开展全面安全鉴定,包括但不限于结构体系完整性检查、构件损伤检测(如裂缝、变形、腐蚀等)、材料强度检测(混凝土、钢筋、墙体材料等)、地基基础稳定性评估、消防安全配套设施安全性核查(如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适配性等)。
2. 针对鉴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析隐患成因(如自然老化、荷载变化、环境影响等),并提出分级处理建议(紧急加固、限期整改、日常维护等),明确整改技术路径及成本估算参考。
3. 编制完整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需包含工程概况、检测数据、分析过程、鉴定结论、隐患清单及整改建议等核心内容,满足住建、消防等主管部门备案及后续整改审批要求。
4. 配合采购单位完成鉴定报告的审核答疑工作,针对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提出的疑问提供专业技术解释,必要时需补充现场复核检测;鉴定完成后,按采购单位要求整理归档所有检测数据、原始记录、报告副本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 “房屋安全鉴定”“建筑结构检测” 或类似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所有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 报价函:需明确项目总报价(含税)、服务周期、质量承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包含报价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2. 报价依据说明:详细说明报价构成(如检测费、人工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并附相关计价依据(如国家或地方收费标准、企业成本测算依据等)。
3. 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认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 送达地点: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 1154 号三亚中心医院后勤楼 409 室(现场提交时需核验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送达时间:2025 年 10月 24 日 - 2025 年10 月28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00,仅限工作日;
3. 联系方式:梁先生,联系电话:18889980171;